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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辽宁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以阜新市、盘锦市为试点,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全省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方案》提出,到今年8月末,试点城市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到今年年底,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试点城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医疗资源供需更加匹配,就医格局更加合理,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以点带面,全面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
《方案》明确,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载体,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以试点城市为单位,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疾病谱、医疗资源现状等因素,合理规划覆盖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网格,每个城市规划网格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个,每个网格布局建设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在内部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构成,牵头医院原则上是地市级、区级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成员单位原则上至少包括二级综合性医院或能够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外部,要与辽宁省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协作;省属医疗机构要根据地理位置、城市医疗集团的业务需要,承担一个或多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协作单位任务。
《方案》要求,以一体化管理为基础,形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建立健全管理架构,实现医疗管理、运营管理以及信息管理一体化。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原则上牵头医院要将至少1/3的门诊号源和1/4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经基层转诊的签约居民可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建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方案》强调,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为重点,建立激励约束新机制。试点城市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完善投入方式,适应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需要。完善人事薪酬制度,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有序实施人员统一招聘、统一考核、统筹使用,合理确定内部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推动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落实功能定位,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加强绩效考核指导和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