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从医疗水平、服务品质、医生薪酬、人员编制等6个方面提出22项重大举措,力争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医疗高地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加快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提升省域重大疑难重症诊疗能力。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牵头建设省级疑难复杂专病及罕见病临床诊疗中心,建立全省疑难杂症、罕见病病例库。廊坊、沧州、张家口等市依托京津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京津冀医联体建设。
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从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两个方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重点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底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机构达到70%,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500人。推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每年至少培训200人。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路径,落实分级诊疗技术标准,畅通转诊通道。到2023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推行预约诊疗制度,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
提升外部治理效能。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到2023年底,全部省直公立医院、50%的市级公立医院、50%的县(市、区)至少1家县级公立医院落实党委书记、院长年薪制,年薪由同级财政负担。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将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复诊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管理。
据悉,河北省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