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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等5部门印发《甘肃省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乡镇卫生院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形式,选拔录用优秀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
《方案》明确,每年5月举办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会,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到省内医学院校开展“乡村医生招聘月”活动。高校毕业生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直接与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服务意向。每年6月,县(市、区)卫生健康、人社部门集中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期限为6年的正式聘用合同,并统一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方案》要求,县(市、区)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开展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业。乡镇卫生院采取师徒结对、以老带新、每月不少于4天的临床带教等办法,帮助大学生乡村医生快速提高实际服务能力。甘肃省卫生健康委依托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上岗3年内完成一轮全脱产培训。教育部门应为大学生乡村医生提供学历提升教育机会。
《方案》明确,大学生乡村医生到甘肃省艰苦边远地区村卫生室服务达到一定期限后,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现行规定可享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政策。大学生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其身份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一经到岗,落实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要适当增加补助。乡镇卫生院可综合考虑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绩效分配上向大学生乡村医生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