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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年底,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健全、清单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得到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更加便利。
《实施方案》确定,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操作规范和评价结果全省范围互认。在此基础上,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邻里互助力量,及时排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有针对性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据悉,该省将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将财政支持方式重点从以“补床位”等“供方补贴”为主的模式逐步转向以“补人头”等“需方补贴”为主的模式;足额保障本级承担兜底保障任务的公立养老机构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转经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以现金补贴为主转向以提供养老服务券或养老服务卡等方式为主。